貝瑪仁增祖古開示
貝瑪慈寧 譯
身為咒士的密乘修持效力能否產生,端賴於是否持守密乘戒。此處因為密乘戒的知見乃是極重要之事,因此再作講說。
密乘戒的梵文,中國古譯為「三昧耶戒」。
「三昧耶戒」分為根本三昧耶及支分三昧耶。
根本三昧耶
根本三昧耶又分為:身三昧耶、語三昧耶、意三昧耶及菩提心三昧耶。
身三昧耶 是指應當對於上師與法友應守之事項。
此處所謂的「上師」是指對象為根本上師,亦即曾為自己傳授灌頂、講說密續、指示竅訣之「具足三恩上師」。我們應當勝解上師如佛,以不變的信心如教修持,恭敬承事,不論其行為與外相是否看似賢善或惡劣,都應當尊重珍視而恭敬承事。
法友可分為共、遠、近、合四種。共法友是指所有具足佛性(如來藏)有情;遠法友是指所有佛教徒;近法友是指同樣學習密法之行者;合法友是指在同一上師座前聞法修持的同學。一般而言,應以清淨見解對待如上所說法友,特別對於合法友應當慈心關愛,不作毀辱,盡力幫助。
語三昧耶 指的是應當精進實修不斷。若不能如前所說勇猛精進,至少應該每個月上旬、下旬、初十薈供與空行薈供,乃至重要節日供養而力行不斷。自己往昔已承諾之唸誦、課誦也應保持不斷。
意三昧耶 是指不應向常人或任意隨口講述十種祕密。這十種祕密乃是:
‧ 不輕易向他人講說密乘深見。
‧ 不輕易對他人展示密乘行為。
‧ 不輕易告知他人,自己所修本尊名稱、形相。
‧ 不輕易講說相應與成就徵象。
‧ 修持的處所。
‧ 修持的時間。
‧ 同修的數量。
‧ 修持的用品。
‧ 不向他人洩露閉關實修期間之密乘不共行為,以及絕不向他人言及閉關期間的劣行。
‧ 根本上師特別囑咐守密之事,不可洩露於他人。
第一項至第四項是對一般民眾或不喜密法等對象守密,尚且可向同一上師之法友密說。
第五項至第八項是閉關時應該特別注意的事,尤其是指準備閉關與正式閉關之特別階段,除了一起隱密閉關法友之外,不得洩露;完成閉關後,始可言及。
為什麼密乘稱為「密」?修持密法又必須守密?主要原因不是因為有什麼見不得人的事情需要保密,而是為了修持的過程與結果的緣故,因此不得不視情況守密。世間的重要事物尚且如此,何況修行成佛大事。常人尚且對於自己的財產或相關的經濟財物極為守密,並且對不同人也有不同的守密狀況,密乘必須守密之理亦同於此。
菩提心三昧耶 是指不離密乘身、語、意清淨深見,意指保持自己身、語、意與本尊身、語、意不二不離之甚深見地。
支分三昧耶
支分三昧耶分為 五應行、五不捨、五淨取、五應知、五應修。
五應行 包含顯義與隱義。顯義是指殺、淫、盜、誑語、惡口。殺是指應以悲心作為動機,用猛咒消滅傷害眾生之鬼魔。其他四者是指為利益其他眾生,採用完全沒有自私自利作為動機的利他行為。
隱義是指殺應以本覺智慧斷除二取之命脈;淫應以雙運實修生起大樂本智;盜應以雙運實修上引紅、白菩提之精華;誑語是指輪涅諸法本來性空,從空顯現諸法,言語道斷,本無可說,然為度眾證實相故,亦當言說;惡口是指證得諸法實相,無有二執,離於希懼,直宣無礙。
五不捨 是指不捨貪、瞋、癡、慢、妒五毒。顯宗看待五種煩惱如同怨敵毒藥,認為應當捨棄。密乘修持以具足方便善巧之力,以五毒為道,轉五毒為五智成就速疾成佛之法。如同善巧的醫生可以調治五毒成良藥,善巧的行者可以成就如同凡夫五毒自相之五智。
五淨取 是指應當受用:大香、小香、喇大、滿薩、金剛露。上述五種物品是由金剛身所出法性自然之物,若以咒語與手印作加持而享用,則能成為密乘成就之殊勝妙物。
五應知 是指悉皆了知內、外情器一切五種元素種類為五佛體性。例如:了知五蘊為五佛、五大為五佛母、五根為五菩薩、五境為五菩薩女、五毒為五智等。
五應修 是指在上述五應知之基礎上實修其見地。例如:了知五蘊為五佛、五大為五佛母等等之後,應實踐此理,具足廣大清淨之見行。
密乘修行者對於上述所說五應行、五不捨等行為,除了盡力持守不違之外,即使不能完全達到,也應當不起邪見。因為一旦心生邪見,則與三昧耶戒相違,即成退失。總而言之,應當以歡喜勝解之心持守不違三昧耶戒,像是飲食的時候,我們應當對於飲食之物,觀想為五淨取而唸誦三字明作為加持,而後享用即可。
密乘必須持守之共通三昧耶戒為十四根本墮:
(一)不輕蔑上師;(二)不違越正法;(三)不與金剛法友起紛爭;(四)不於諸眾生捨慈心;(五)不斷捨菩提心;(六)不毀謗其他宗派;(七)不對未成熟有情宣說密法;(八)五蘊色身即是五佛體性,不可輕毀;(九)不疑法性實相;(十)不縱容寬待惡毒邪行者;(十一)不執取實有;(十二)不令眾生信心退失;(十三)如法依止密乘法物;(十四)不毀辱婦女。
如上所說項目,應該嚴加持守;一旦違犯,應當如法懺悔還淨。除此之外,密乘之三昧耶戒,許多不同灌頂亦有不同三昧耶戒,但是其主要與共通類別如上所述,此處未能廣為詳述。
咒士應當妥為護守三昧耶戒,如同保護自己的眼睛一般。密乘咒士的修行者,不是指外表披上紅白法衣與蓄留長髮,才是正規的密乘咒士。是否為真正的咒士,標準決定於三昧耶戒的如法持守清淨與否;若能如法持守三昧耶戒,自然得到上師加持、本尊賜與成就、空行給予幫助、護法給予事業成就。
附錄:
十四根本墮
1.金剛持云諸成就,隨阿闍黎行出生,由是於彼輕蔑者,說為根本第一墮。
2.從善逝語違越者,說為根本第二墮。
3.金剛弟兄起紛諍,說為根本第三墮。
4.於諸眾生捨慈心,佛陀說為第四墮。
5.斷正法根菩提心,說為根本第五墮。
6.毀謗自他宗派法,說為根本第六墮。
7.於未成熟諸有情,宣說密法第七墮。
8.輕蔑蘊即五佛體,說為根本第八墮。
9.疑諸自性清淨法,是為根本第九墮。
10.於毒常具大慈心,說為根本第十墮。
11.分別離名等諸法,說為根本十一墮。
12.破壞具信心眾生,說為根本十二墮。
13.不依已得三昧耶,說為根本十三墮。
14毀謗婦女慧自性,說為根本十四墮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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